根據國際 AML/CFT(反洗錢政策)相關規定,在您提交開戶申請時,需上傳一份 [身份與地址證明] 的相關文件。
身份證明文件(擇一提交):身份證正反面 / 護照 / 駕照 / 居留證
地址證明文件(擇一提交):水電費單 / 銀行對帳單 / 居住證明(簽發日期須為六個月內)
溫馨提示:
1. 申請人姓名與照片須與所上傳之文件相符且清晰可見。
2. 文件須完整包含四邊角落,不得裁切。
3. 身份證明文件須清楚列明“姓名”、“出生日期”、“身份證/護照/駕駛執照號碼”以及“有效期限”。
4. 地址證明文件(如適用,若身份證含有地址資訊亦可作為地址證明)須清楚列明“姓名”、“地址”,“銀行對帳單或水電單”不得超過六個月。
5. 戶口名簿請提供包含地址資訊之戶首頁。
6. 所提交之文件不接受黑白照片、經過編輯之文件或手寫文件。
若身份驗證文件已包含地址資訊,則無需額外提供地址證明,只需在地址認證處上傳身份證即可。